
文/專欄作家蔡昆凌博士
金門縣政府為活絡地方商圈並將社會福利轉化為實質經濟動力,基此,金門縣政府自115年春節起,正式將「55歲至64歲慰助酒品」轉型為發放每人總額12,000元的「感恩券」。而為便利鄉親找到可使用商家,金門縣政府亦巧思的準備「歡迎使用感恩券」讓商家貼,希望藉此提升金門縣經濟!
金門縣府本次「感恩卷」發放對象為民國50年2月18日以後出生及民國60年2月17日以前出生,並須「戶籍現設籍金門縣」,且「戰地政務終止前(民國81年11月7日)曾設籍金門縣累積滿十年、年滿十六歲者」,可於115年1月9辦理申請。
綜上分析,認為金門縣府為促進經濟立意良善,然在年齡層發送上未何不要秉持「同島一命」、「同島共享」的原則,比照台灣地區各縣市鄉鎮在選前「普發現金」給每個實際居住在金門的人民,而12000元金額是否也凸顯金門縣政府財政無虞,未來針對財劃法保障離島2.5%的經費是足夠讓金門縣府可以大開發與大建設成為另一個經濟中心嗎? 再者,「感恩卷」為何不用「消費卷」來得令人民更可以感受到「尊嚴」與還是要感恩金門縣府的「德政」呢? 希望未來台灣中央或地方執政當局應善用財源建設,在通貨膨脹的今日,改善整體經濟環境、教育補貼、人才培訓、輔導就業、社會福利政策與公共衛生與安全措施才是正確的施政目標!


















